为减轻残疾人的生活医疗负担,更好地享受社会保险政策,我区对从事个体经营及灵活就业的重度和贫困残疾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开展补助。 自年初起,区残联积极做好14年度申请补助对象的审核工作,与市社保核对名单、缴费月份、缴费金额,并交区财政复核。经多方审核通过,并由区残联网站公示,199人符合补助条件,共计下发补助资金35.76万元,补助人数和资金分别比上一年度增加32%和94%。 残疾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实行“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直接补到个人的办法,补助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